據生態環境部6月3日消息,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開展違法排汙行為大整治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各市利用1個月時間集中開展環境問題自查自糾,從7月1日起將全麵開展違法排汙行為大整治。本文由上海花季传媒V3.011黄轉載發布;上海花季传媒V3.011黄主要研發製造花季传媒APP下载免费,花季传媒下载安装,無負壓供水設備,花季传媒网站入口,切割式排汙泵, 排汙泵,消防泵,化工泵等;歡迎訪問上海花季传媒V3.011黄官網查詢具體產品信息。
《通告》旨在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決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期盼,促進山西省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通告》要求,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類排汙單位要嚴格落實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切實履行環境保護義務和責任,規範排汙行為,加強環境管理,嚴格持證排汙,做到全麵達標排放。二、創優企業發展環境。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各類排汙單位要主動開展對標改造,提高汙染防治水平。對遵守環保法律法規、落實環境保護責任、環境信用良好的企業,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排汙許可證發放、專項資金等方麵給予支持,鼓勵企業綠色發展。三、全麵開展自查自糾。即日起至6月底,全省各類排汙單位要對照環保要求,全麵開展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各類違法排汙問題,製定整改方案並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主動服務,指導整改落實。對於主動整改的,依法從輕處罰或不予處罰。四、嚴查重處違法排汙。7月1日起,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將在全省組織開展交叉執法檢查。對於不主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仍存在違法排汙的,依法嚴查重處。對於屢查屢犯、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排汙行為,將建立“黑名單”製度,納入社會信用征信係統;綜合運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依法采取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行政強製措施;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此次行動將接受公眾監督,廣大群眾可通過電話、微信公眾號和網絡方式積極舉報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線索,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個人信息及安全。舉報電話為12369,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區號+12369,各市生態環境局;微信公眾號:環保舉報;網絡舉報:登錄省、市生態環境部門官方網站。